应该去哪里申请申根签证?
我的居住地 | 我的签证申请应递交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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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领区:除以下省份之外的其他中国地区 |
VFS Global |
上海领区:上海、江苏、安徽、浙江 |
VFS Global |
广州领区:广东、福建、广西、海南、江西、湖南 | VFS Global |
香港领区:香港与澳门居民 | VFS Global |
蒙古 |
VFS Global 捷克共和国大使馆作为瑞士在蒙古国的代表 |
朝鲜 | 瑞士驻华大使馆 |
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持有人
此类护照的申请材料可以直接在北京瑞士驻华使馆,上海总领事馆和广州总领事馆的办公窗口递交。
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瑞士)公民家属
如果您是瑞士或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已登记的家庭伴侣,受该公民赡养的21岁以下的子女,该公民的岳父岳母或者公公婆婆),可以向 VFS Global 进行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成员同样享有向瑞士驻华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直接递送申请材料的权利。如果您选择向使馆或总领事馆递交申请文件,需要通过 VFS Global 进行预约。
请注意,如果您选择向使馆或总领事馆递交申请文件,等待预约的时间将被安排在 VFS Global 所有等待办理的申请之后。有鉴于此,我们建议对于紧急的签证申请,请直接通过 VFS Global 进行申请。
香港公民
香港和澳门居民直接向瑞士驻香港总领事馆提交申请。请点击 这里。
申根签证申请需递交到主要旅游目的地国家的驻外代表处。在申根国家停留同等时间的情况下,申请人应该向进入申根地区的第一个目的地国家驻外代表处递交申请。
申请人需要按VFS Global 预约的时间到到瑞士驻香港总领馆,并带着所有需要的申请资料(具体清单请见本页PDF),恕不接收不完整的申请资料。
请注意,由中国内地出具的文件(比如银行账单、在职证明、旅游保险或行程资料)无法在香港领馆受理,如果持有此类资料,即使申请人持有香港或澳门的有效居住正,也必须向瑞士驻中国内地的使领馆递交材料。